您的位置: 首页 >业务栏目

业务栏目

  •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武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并作出一审判决,这是常德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 1982年至1985年间,常德某药品公司研制了某种新药并于1984年通过了湖南...
    [业务栏目] 2013-09-02
  • 2012年3月13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公开宣判了武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童某华故意伤害一案,判处管制二年。 2011年6月30日零时许,被害人周某某酒后在常德市房管局附近搭乘被告人童某华驾驶的出租车...
    [业务栏目] 2013-09-02
  • 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公开宣判了武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菡故意伤害一案。 2007年2月,同案人刘某(已判刑)准备帮朋友陈某军教训被害人袁某志。因为刘某菡与被害人较熟刘某就要其将被害人叫出来,2007...
    [业务栏目] 2013-09-02
  • 明明怀疑“茶叶”可能是毒品,却仍然应允前男友,帮其将“茶叶”运送给他人。2012年12月28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检察院以运输毒品罪对林义珍提起公诉。 2012年9月17日早上,林义珍的前...
    [业务栏目] 2013-09-02
  • 变更逮捕措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根据法定的事实和理由,将逮捕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根据刑事诉讼法,在侦查羁押阶段,公安机关在以下四种情形下有权变更逮捕措施:(1)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
    [业务栏目] 2013-09-02
  • 继4月份集中开展“学法学规月”活动后,为了检验学习效果,5月15日上午9时,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参加“两法一规则”学习测试。   考试统一采...
    [业务栏目] 2013-09-02
  • 日前,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传来喜讯,该院荣获湖南省2012届“文明单位”光荣称号,是常德市首批获此殊荣的基层院。   据悉,该院自2009年荣获常德市“文明标兵单位”以来,再接...
    [业务栏目] 2013-09-02
  • 2013年,新刑诉法实施后检察机关如何应对?3月27日,笔者从武陵区检察院获悉,该院通过每月一次集中学习、选派10名业务骨干到北京师范大学进行专题学习、办案部门开展案件研讨等方式,迅速帮助干警完成新旧法...
    [业务栏目] 2013-09-02
  • 近日,常德市武陵区道德讲堂里座无虚席,一场以“感恩”为主题的故事会在这里举行。区检察院干警黎红讲述了她克服诸多困难,不计名利、感恩社会的故事,深深打动了听众。据了解,常德市从去年初开...
    [业务栏目] 2013-09-02
  • 怀抱着一种坚定的信仰, 踏上了这条铺满荆棘和鲜花的路, 这一路承受着狂暴而阴沉的风雨, 这一路沐浴着温暖而明亮的阳光, 从此,在深浅不一的脚窝里, 留下了痛苦和快乐铸就的泪水。 百姓那一次次沉重的托...
    [业务栏目] 2013-09-02
首页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尾页 共245条信息/共25页 转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