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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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在原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新增“危险作业罪”,将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虽未实际造成严重后果,但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以案说法]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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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违法犯罪分子为谋私利进行非法采砂,大肆破坏生态环境,置国家利益于不顾。近日,14名犯罪嫌疑人被武陵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2018年3月,犯罪嫌...[以案说法] 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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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售卖银行账户提供帮助。近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周某、高某某、李某某批准逮捕。 今年9月份,高某某与周某相识后,合伙做起了...[以案说法] 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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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刑的常德男子李某某,出狱后重操旧业,又干起了“拉皮条”的行当。 2019年7月7日,李某某应聘到常德鸿树林按摩店工作,岗位主要是负责招揽“顾客”到店消费,并向进店的客人介...[以案说法]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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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性格内向的常德男子朱某因为工作上不顺心,也没有交到女朋友,家里又不断催促自己结婚。和家人沟通越来越少,矛盾却越积越多,在多重压力下,朱某在公司租住的宿舍内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棉被点燃...[以案说法]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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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道超车是一个正常驾驶行为,但如果是在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情况下不顾他人安危强行变道超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今年2月14日晚,在长张高速上发生了一起惨剧。先是秦某的大货车和黄某驾驶的小车因为违规...[以案说法]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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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前的夏天,三名年轻男子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其中一人被当场抓获,另外二人时隔21年后到案。 1998年7月,黄某某、张某某和游某某相邀从澧县来常德玩,到常德后,黄某某带二人去了滨湖公园,因为没钱...[以案说法]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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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系常德一家针织制造有限公司的老板,其公司成立于2017年,有工人39名。不到一年时间,朱某就已经无法维持工厂的运转并欠下了高额债务,为此,朱某打起了歪主意。 朱某虚构了一张22万元的全英文的外贸...[以案说法] 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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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搞工程,自己在成都开办民宿宾馆,家中有保时捷跑车,在柳叶湖有别墅,未婚…..”这是常德一年轻男子杨某为自己塑造的形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积极向上自主创业的“青年才俊”,却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原...[以案说法] 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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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用身份证、不敢住店、也不敢联系家人朋友,白天捡废品,晚上睡在马路边或桥洞下……”在看守所中,犯罪嫌疑人刘某告诉办案检察官自己逃亡这两年的生活。 两年前,刘某和张某在常德市德山经济开发区...[以案说法] 201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