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来源: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5-2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2017年12月11日修改) 一、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二、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三、严禁司法办案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四、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共他涉密载体饮酒;五、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六、严禁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