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业务栏目>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 “房子还没装修,可承诺装修返租的民宿公司却人去楼空了,预付的装修设计费打水漂了......”遭遇上述诈骗陷阱的常德市民有近50户,涉及金额125万余元。      日前,由武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某...
    [以案说法] 2023-10-27
  • “感谢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感谢检察官!”近日,拿到再审判决书的申请人杨某甲兴高采烈地来到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将一面书写“法律监督彰正义 司法为民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案件承办检察官宋鹏手上,并再三表示...
    [以案说法] 2023-05-30
  • 近日,由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以“考驾照包过”为幌子的诈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向某军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22年3月至7月期间,向某军对26名因年...
    [以案说法] 2022-12-26
  • 2021年10月至11月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经毛某联系介绍,贺某某邀集胡某某、严某等人前往江苏徐州为他人提供银行卡过流水。期间,因贺某某、胡某某携带的多张银行卡陆续被冻结,几人便以严某的名义在当地注...
    [以案说法] 2022-08-05
  •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在一些民间借贷案件中,有些人在法院判决后不仅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还想尽办法隐匿财产逃避还款。近日,常德一“老赖”付某东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经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以案说法] 2021-08-27
  • 常德一男子酒后驾车,为逃避检查冲撞交警,经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决司机梁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21年4月20日中午,梁某某和朋友一起吃饭时喝了...
    [以案说法] 2021-08-19
  •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在原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新增“危险作业罪”,将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虽未实际造成严重后果,但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
    [以案说法] 2021-07-30
  • 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违法犯罪分子为谋私利进行非法采砂,大肆破坏生态环境,置国家利益于不顾。近日,14名犯罪嫌疑人被武陵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2018年3月,犯...
    [以案说法] 2021-01-05
  •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售卖银行账户提供帮助。近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周某、高某某、李某某批准逮捕。    今年9月份,高某某与周某相识后,合伙做起...
    [以案说法] 2021-01-05
  • 曾经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刑的常德男子李某某,出狱后重操旧业,又干起了“拉皮条”的行当。  2019年7月7日,李某某应聘到常德鸿树林按摩店工作,岗位主要是负责招揽“顾客”到店消费,并向进店的客人介...
    [以案说法] 2019-12-27
首页 1 2 3 4 5 6 7 8 9 尾页 共124条信息/共13页 转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