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总结

来源: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7-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6年,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一、围绕平安武陵建设,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围绕“平安武陵”建设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禁赌禁毒、打击“两抢一盗”、打击非法集资等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年共受理提起批准逮捕案件523件673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67件338人,批捕率50%,不捕265件348人,其中不构罪不捕案件6件9人,存疑不捕案件148件208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案件112件131人。共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619件834人,审结575件791人,向法院提起公诉375件491人,不起诉190件275人。

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对42名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做到“案结事了”,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对131名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对66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成立未成年办公室工作组,配备1名副科长、2名办案人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全年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21人,提起公诉6件13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6人,对2名已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满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三是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以迎接“全国文明接待室”复查为契机,优化接待室的硬件环境,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每周三都有检察长值班接访,综合运用不捕不诉释法说理、被害人救助等方法办理信访案件,让来访群众的诉求得到重视和有效的解决。认真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按照诉访分离的原则对来访群众实行及时审查分流,坚持矛盾就地化解,没有一起因接待不当导致矛盾激化的事情发生,同时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积极探索律师代理申诉控告制度,认真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全年接待来信来访群众170次,受理来访来访案件42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刑事赔偿案件1件。

    二、围绕廉洁武陵建设,着力惩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

一是积极查办贪污受贿案件。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反贪侦查能力建设为主线,响应上级检察机关查办“雁过拔毛”式贪贿案件要求,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7件,立案侦查6件9人,其中大要案3件6人,大要案率为66.7%,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9件9人(含积案),经审查起诉至法院7件11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0人,撤销案件3件4人。

二是积极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健全案件线索评估机制,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拓展案件来源,尤其注重对窝案的深挖,对原有线索的再分析、再评估,与公诉部门、侦监部门的衔接,与纪委、审计部门的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办案数量。全年共受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9件17人,初查7件13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及其他犯罪案件3件7人(以事立案确定犯罪嫌疑人1件3人),其中滥用职权1件3人,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1件1人,贪污1件3人,上年度积案有罪判决2件4人,均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入开展司法领域专项治理,立案查处3名公安、法院司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三是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全年开展专项重点预防1件,预防调查立项2件,向发案和预防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份,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4次,受教育人数达200余人,完成犯罪分析报告2份,受理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65次(涉及单位753个,人员3159人)。

    三、围绕法治武陵建设,着力开展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把诉讼监督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工作的始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14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4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追诉漏犯 11人,追诉遗漏罪行4条。加强对侦查行为的监督。通过认真审查,对不构成犯罪的,不起诉8件17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派员出庭公诉371件次,对所有提起公诉的案件均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9%。同时,对于侦查、审判活动中存在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51份。对涉案单位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向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5份。

二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按照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要求,综合利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积极开展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开展民事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全年共受理各类民行案件16件,办结18件。其中办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申诉案件3件,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处理决定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做出终结审查决定,移送反渎部门查处1件;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5件;依职权启动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件,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的检察建议,并得到相关行政机关的采纳和落实回复;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8件。

    三是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辖区内的武陵区、西湖、西洞庭、德山、柳叶湖等五区的司法局(矫正办)、公安局和法院等涉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的部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察,重点检查了四项工作即刑罚交付执行和变更执行工作、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强制医疗执行工作、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抓住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的主阵地,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实效。全年对在矫的379名社区矫正人员及10名剥夺政治权利人员进行了日常监督检察,对解矫的216名、新入矫的184名进行了日常监督和跟踪监督。处理各类评估委托、采信、交付执行等文书860份。针对日常检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送了2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和5份检察建议书,并得到了及时纠正回复。

四、围绕司法公信力建设,积极规范司法行为,树立检察权威

一是完善执法监管体系。重新修订了本院《案件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建立了案件源头管控、动态预警、全程跟踪记载的主动监管模式:即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仔细审核,把好“原材料”关;对本院不规范办案程序进行预警,防范瑕疵问题;跟踪监督执法办案全过程,主动干预执法不规范行为,全程记载办案情况,落实司法责任。通过变“事后追责”为“事前预警”,变“案后检查”为“流程监控”,积极主动的防控执法办案风险的发生。

二是强化案件质量监管。与公安局武陵分局联合出台了《进一步规范移送、受理案件的工作》等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提前介入等制度,从源头上提高案件质量。较去年同期相比,绝对不捕率下降33%,退补率下降12% ,绝对不诉率下降了 11%。制定预警清单,区分不同的办案部门、针对具体的办案流程,锁定程序保障、权利义务告知、涉案款物处理、涉检信访等重点办案环节进行预警提示,防范办案程序瑕疵。充分发挥流程监管效能,设立专职流程监管员负责对执法重点环节和办案程序进行网上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加强赃证款物管理,严格审查赃物入库和出库情况,全年共受理款物77件,审查处理8.7万元,没有发生违规扣押、保管不善、处理不当的问题。

三是深化检务公开。积极配合区人大开展“两官评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检察官组成的履职评议评查组成员对十名评议检察官2013年以来的190起案件进行了抽查,并就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程序公正、法律效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审查,形成综合评查意见。按照高检院要求实行案件信息网上网下同步公开,对2015年5月以来的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未公开的法律文书要求承办人进行公开、共清理、督促未公开的法律文书数百份。仅上半年,在互联网上公开案件就有2275件,公开法律文书655份,公开数量位居全省前列。通过阳光司法,增加透明度,接受外部监督,以公开促公正。

五、围绕“两学一做”活动,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队伍素能

一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根据上级部署,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会议,开展一次专题讨论,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并人均讲课2次以上。召开离退休干部、老同志、青年干警座谈会,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体研究整改措施。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抓民调、知民意、解民难、促工作、创满意”大走访,共走访社区群众300余户,宣传平安建设,帮助群众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分类管理。严格按照省检察院员额制改革工作部署,坚持“以是否具备独立办案能力,能否独立对办案负责”为考察衡量标准,反复向干警宣传,定点做好每名干警的思想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员额制检察官申报、考核,全院42名检察官参加全省首次遴选员额制检察官考试。

三是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检等各项规定,开展作风纪律检查4次,开展廉政建设教育2次,进行公开专项检查54次,对婚丧嫁娶采取报告登记制度,共有4人进行了报告登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80份。认真执行“一案三卡”、执法档案、案件回访等制度,回访自侦部门、公诉部门办理案件9件,群众满意度达100%,办结1起市院交办信访案件,加强对执法办案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监督检查,促进干警公正廉洁执法。

六、围绕检察工作大局,提升检务保障水平,增强保障实效

    一是加强检察技术工作。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紧贴办案工作为中心,以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完善检察技术工作,认真做好检察信息化应用、法医检验、全程录音录像等工作,积极推进检察技术工作的全面、规范化发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技术案件188件,其中同步录音录像104件,法医文证审查76件,技术协助8件。

    二是加强警务保障。全年派警354人次,圆满完成各项警务工作,全队无一人违纪违法,执行警务中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大力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专业培训,更好地服务检察办案,确保办案安全。大队长李韬同志参加“全省检察机关第十五期司法警察培训班”,表现优异,被省院法警总队评为“优秀学员”并全省通报表扬。

    三是加强行政装备保障。上半年实际收入与支出基本平衡,从经费上较好的保障了全院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严格控制财务支出,经费支出控制效果较好。加强了车辆管理和装备管理,充分保障了办案需要。

    四是积极开展检察宣传工作。在省院、市院内刊以及检察日报、湖南日报、中国网等内刊、报纸、网络媒体广泛宣传检察工作亮点,5月份在本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后立即开展专题宣传,省检察院游劝荣检察长在检察日报、湖南日报撰写署名文章《见证司法公信力提升的武陵速度》推介我院规范司法行为取得的成绩,常德日报头版头条以《守望公平正义》为题报到了我院的先进工作事迹,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服务大局促发展。积极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增强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依法保障和促进全区“十三五”时期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努力做到检察工作与全区发展同频共振。

二是防控风险促稳定。扎实履行好防控风险、维护稳定的重大责任,围绕人民群众平安需求,积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同时运用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

三是打击腐败促廉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执法观,明确反腐败的重点领域和行业,为廉洁武陵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四是强化监督促公正。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行为以及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行为的法律监督,积极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完善民行抗诉、检察建议、执行监督等多元化监督格局,维护司法公正。

五是从严管理树形象。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及巡视工作成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积极推进司法能力建设,着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法律专门人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六是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司法改革正在紧锣密鼓的有序开展中,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将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积极稳妥地完成检察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等各项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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