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守护耕地红线 武陵区检察院与区自然资源局建立“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及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底线。近日,武陵区检察院与区自然资源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武陵区检察院、区田长制办公室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压实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和各级田长及相关部门管田治田责任,强化检察监督,推进依法行政。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的有序衔接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形成保护耕地资源强大合力。
《意见》建立了检察联络员、信息共享、联席会商、移送衔接、公益诉讼、协作调查、联合督办七项机制,有效构建集约高效、严格监管、保护有力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格局,确保检察机关、自然资源局及有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打造“府检联动”合作机制,做实做深辖区耕地保护工作,联合推进武陵区社会经济发展。
《意见》要求武陵区检察院、区田长制办公室及有关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采取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交流授课、组织相关业务培训等方式,实现培训资源共享,共同提升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业务能力和水平,利用检察开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以案释法、法治宣讲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推进工作机制持续向深向实优化。
“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武陵区检察院“检察长+”协作模式的又一次拓展。下一步,武陵区检察院将把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作为服务大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与区自然资源局沟通协作,积极排查破坏耕地等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严惩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让“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落实落地,为武陵区耕地资源和粮食安全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