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检察院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 以检察之力护生态之美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8月15日,武陵区检察院结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全国生态日活动主题,在武陵区芷兰街道芷荷社区、武陵区丹洲乡三湖村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普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向群众点对点、面对面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重点讲解了水资源保护、禁渔、禁猎、禁伐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线索,并就群众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400余份,广泛传播了生态文明理念。
下一步,武陵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为契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一步把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融入法律监督全过程,严厉整治破坏生态环境公共利益违法行为,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