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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检察开展船舶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共护沅江水域生态

来源: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09-14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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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日前,武陵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武陵分局前往常德市海鹰船舶有限公司、常德达门船舶有限公司,开展船舶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常德市海鹰船舶有限公司、常德达门船舶有限公司是武陵区规模较大的船舶制造企业,生产生活紧邻沅江,企业污染治理直接关系到沅江水域的生态环境安全,规范造船企业污染物处理,是保护沅江水域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环节。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检察干警通过现场调查、查阅资料台账、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等方式,全面排查了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环境污染源管控处置等情况,并详细了解了企业经营状况及环境污染治理责任落实情况。

       下一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多方位、多角度推进船舶污染治理工作,切实消除河道污染风险,为守护好沅江水域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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