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心尽力促和解 借贷纠纷终言和
近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成功促成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和解,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化解了社会矛盾。
年初,申请人刘某某不服法院作出的其与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民事判决,向我院申请监督,希望检察机关对此案提出抗诉。
第四检察部办案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深入调查,发现该案双方当事人本是同事,因该笔民间借贷误会很深,积怨已久。后办案检察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使刘某某认识到法院判决有理有据,解决纠纷越早越有利,避免后期支付更多的利息。同时,周某某也对刘某某予以谅解,明确表示愿意减轻其经济负担,自愿减免部分利息。3月16日,在办案检察官的调解下,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执行结案,困扰双方多年的纠纷终于得到化解。
一直以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时,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案全过程,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