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新修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规则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及《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程序、案件范围、办案机制等进行规范和明确,为检察机关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提供操作规范和指引。8月9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规则。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鹏逐条逐句带领大家领会新诉讼监督规则精神,并就重点条文、新增条文与原诉讼监督规则进行详细比对解读。同时对学习落实新诉讼监督规则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对新诉讼监督规则的学习,做到全面掌握、熟练运用,提高业务办理水平;二是要把规范执行新诉讼监督规则与民法典的学习运用结合起来,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转变执法办案理念,力求做到精准监督;三是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就案件受理转移问题及时与案管等部门沟通衔接,确保案件受理、办理、管理规范有序一体化推进。
第四检察部主任孙晶就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补充提示,并与科室人员对案件受理范围、依职权启动监督、案件审查程序等修订内容进行学习讨论。
此次集中学习,加深了第四检察部全体人员对新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的理解。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第四检察部将以新诉讼监督规则的施行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办案实效,创新工作机制,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抓手,扎实推进多元化监督格局,奋力推动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