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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面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和检察建议书 传递司法责任与温情

来源: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8-11 浏览次数: 【字体:

      73,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黄思敏和刘运华前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将一份不起诉决定书和一份检察建议书送达给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犯罪嫌疑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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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我院受理了一起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的案件,现年68岁的王大爷是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的居民,自己原本平静的生活突然被一座修建在距离自己家仅15米的通讯基站打破了。2016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与原德山镇枫树岗村委会签订基站土地租赁协议,建设铁塔一座,租赁期限10年。基站修好后不久,王大爷就被基站设备运转的噪音扰得难以入眠,出现了轻微的精神衰弱,加之本身患有多种疾病,王大爷的身体出现了更严重的不良反应。为此,王大爷多次找社区反映,经协调后,铁塔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口头承诺每年补偿给王大爷3000元,但仅支付了一年的补偿金后就再也没有兑现承诺,噪音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20193月,王大爷一气之下用剪刀将基站设备电线剪断,公司修复好后王大爷又剪,如此反复, 10月份,不胜其扰的王大爷将基站电线剪断后砸损了设备,经鉴定价值8240元。

     办案检察官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后认为,王大爷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但其行为系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在其房屋附近修建的通讯基站的相邻权纠纷未得到妥善解决所致,而今年是脱贫攻坚、全面决胜小康社会之年,犯罪嫌疑人本身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所以建议对王大爷作不起诉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因不法行为导致重新返贫的风险。

     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王大爷后,黄思敏带着一份检察建议书来到了王大爷所在的社区,督促社区要用心用情做好扶贫工作,切实关心了解每一名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困难,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使脱贫状态可持续化发展,同时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好法律武器,捍卫公民权利,化解社会矛盾。

      问到为什么要特地过来当面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和检察建议书时,黄思敏说:检察官不仅是办案子,做一个合格的检察官,还要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温情的一面,要实实在在地解决他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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