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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管理”大家谈】聚焦三个管理,提升办案质效

来源: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5-03-03 浏览次数: 【字体:

编者按: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保障。为深入开展“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武陵检察特此推出【“三个管理”大家谈】专栏,刊发各内设机构负责人贯通推进“三个管理”的思路举措做法,引导检察人员更新管理理念、聚焦管理重点、转变管理方式,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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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 孙晶

     “三个管理”对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而言,是指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通过强化对案件、人员和业务的系统化管理,提升监督质效,维护司法公正。

转变理念,做好业务管理

     “一取消三不再”不是不要数据,更不是不抓管理,而是通过检察管理引导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源。我们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统筹建立健全业务质效分析:关注当事人申请的案件,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突出监督重点,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深化联防联治,全链条打击虚假诉讼。同时强化对案件流程监控和数据分析研判,不断强化业务数据质量。

规范流程,做细案件管理

     办案是检察履职的基本方式和载体,办案、办好案、办好每一个案件、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每一个环节是每位检察官的基本职责。聚焦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一体落实实体、程序、效果要求。实体上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程序上要做到办案规范高效,严守办案期限、严把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流程,确保程序不违法、不空转、不拖沓。效果上重在统筹法理情,做实“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让公平正义以看得到、能感受到的方式实现。

抓准关键,做实质量管理

     完善机制做好案件评查。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确保案件办理高效,同时加强案件质量把控,确保文书制作规范准确,案卡填录规范。将检察官自查和部门统一核查结合起来,推动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规范化和实质化,强化对案件审查报告、再审检察建议书等重要法律文书的评查,检验质效,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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