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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疫情防控不放松 扫黑除恶不停步

来源: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3-2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的决胜之年,面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结合疫情防控,同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确保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力度不减、声势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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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这一工作重心,武陵区检察院多举措确保坚决把黑恶势力打深打透,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一、抓好机制建设。全面总结提炼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功的经验做法,加强制度创新,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抓好破案攻坚。(一)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特别是对于中央督导组、省市扫黑办移交线索、挂牌督办的案件,及时同公安、法院进行研讨,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合力。(二)坚持依法准确认定黑恶势力。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低认定标准”的要求,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不随意扩大打击面,切实做到宽严有据,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三)坚持“破网打伞”。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严格审查可能涉及“保护伞”的证据,在发现问题线索后迅速移送相关部门,做到黑恶势力犯罪“关系网”、“保护伞”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四)坚持“打财断血”。准确界定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涉案财产,强力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及滋生的土壤。

  三、抓好法制宣传。通过院两微一端,多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果,向社会传达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以达到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目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关系民生大计的重要政治任务。2020年,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撰稿:张为众)

  (编辑:杨维维 邓婷昀)

  (审签:周 骏)

  (签发:殷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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