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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陵区检察院的亮点工作有哪些?

来源: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8-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求突破、抓亮点,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加强新时代检察政治思想 工作 

发挥“五个作用”

   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紧紧抓住思想政治工作这一重点,以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战斗力,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检察工作队伍。

一、完善党建机制,发挥党建统领作用

  对于基层检察院而言,党建工作是机关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是立院之本,党建工作抓得牢,党员干警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职业水准才会高,党建工作抓得紧,检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才会强,党建工作抓得实,检察队伍的政治站位就高,“四个意识”就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初我院出台了《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党建工作实施方案》,院总支和各个支部进行改选,成立了四个支部,都由班子成员担任支部书记,成立10个党小组。

(二)细化党建任务。将全年的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对总支、支部的活动详细安排,责任到具体的领导、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明确了党支部为主体,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制定了支部计划。

(三)建设学习根据地。今年我院打造了新的党员活动室,方便“三会一课”等党员活动的开展。

二、力促文明创建、发挥活动载体的引领作用

  我院坚持把文明创建融入新时代检察工作,以文明的滋养培育干警“厚德”,抓根本、抓特色、抓主体、抓长效。抓领导带头,夯实创建工作基础;抓工作落实,明确责任;抓活动开展,增强创建工作效果。不断推进文明建设上新台阶,努力实现精神文明建设和检察工作共促共进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检察宣传,发挥舆论导向促检察好形象的作用

  检察宣传工作是检察工作的窗口,在新形势下,紧扣检察工作主题,加强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创新检察宣传工作思路理念、方式方法,切实提升检察宣传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和服务大局能力,传播检察正能量,弘扬检察主旋律,树检察机关的正面形象,为检察工作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一是借助传播平台,打造自身品牌;二是正确引导舆情,提升政治敏锐性;三是围绕重点工作,提升检察公信力;四是创新宣传手法,增强感染力。

四、扎实开展绩效考核,发挥严管理促执法规范的作用

  一是制定和完善方案:今年初我院根据实际印发了《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细则》和《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评分目录》,考核目录共90项,三类检察人员从四个板块进行考核。二是注重日常管理和督查。

五、坚持队伍整训和业务培训相结合,发挥以训促能、提高执法能力的作用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队伍教育整训的实效;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执法、办案水平。

运用“轻案快办”工作机制

提速一审公诉案件

   为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我院与常德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常德市武陵分局、常德市公安局德山分局、常德市公安局柳叶分局、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共同研究决定,制定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快速办理工作机制(试行)》。与此同时,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在公诉环节“轻案快办”制定了《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规定》。 自“轻案快办”工作开展以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环节采取“轻案快办”程序办理案件104件,平均办案期限为14.22天,最快的用时仅2天,办案效率显著提高。

强化侦查监督工作

打造新型检警关系

   今年我院与常德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等六个分局通过了《关于强化侦查监督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建立并完善了日常联络机制、立案监督等工作机制,拓展了侦查监督的渠道与线索来源,同时契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涉黑涉恶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介入工作,促成新型检警关系。

创新管理模式

建立案件评查“三化”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落实司法责任制,继续推进“源头管控、预警提示、结案自查、评查考核”的案件管理模式,今年以来,创新评查管理模式,建立案件评查“三化”工作机制,有效地规范了司法行为。“三化”工作机制是指案件评查经常化、 案件评查制度化、案件评查规范化。工作开展以来,办案流程更加严谨,法律文书制作更加精良,权利保障更加到位,案件质量有了显著提升,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服务企业,办理涉企案件

实施“321”工程

   今年我院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涉企案件、服务企业实施“321工程”的意见》。“321工程是指“三监督”,即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涉企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强化涉企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强化涉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两开展”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开展经济影响评估促使司法办案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开展预防犯罪活动,帮助涉案企业提高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一服务”,即员额检察官定点联系辖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协助企业创新机制、健全制度、改进管理,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今年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光宇列席了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贯彻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紧密围绕在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升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工作效果,努力建立与人民法院之间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工作新机制。

  (撰稿:杨维维)

  (编辑:杨维维 邓婷昀)

  (审签:周 骏)

  (签发:严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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