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检察院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大力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专项活动
为确保依法、规范将被判处实刑的罪犯收监交付执行,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履行刑事执行监督职能,大力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
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站位靠前,按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区政法委的工作要求科学部署,明确职责,摸清底数,并多次前往武陵区、西洞庭、西湖、柳叶湖、德山等辖区主动核查,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加强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清理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协调,确保应交付执行的罪犯全部交付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已收监交付执行29名罪犯。
判处实刑却不交付执行,严重损害法律尊严,危害司法公正。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是规范执行司法行为的重要举措,让罪犯依法受到应有的惩罚,既维护法律尊严、杜绝“法律白条”,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