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检2017】这一年,我们种下的种子,已经结了累累硕果!
在武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光宇向大会作了年度工作报告。这份报告也是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各界交出的2017年度成绩单。
回眸2017
这一年,我们有一个小目标
2017年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492件642人,依法批准逮捕292件360人。
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827件1194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71件731人,法院已判决518件679人,有罪判决率100%。
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40余人次,检察长接待日接访12人次,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案件30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刑事赔偿案件1件,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越级零上访。
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件3人,侦查终结3件4人,起诉至法院7人,法院已判决23人(含积案)。
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件7人,侦查终结3件5人,起诉至法院1件2人。
全年在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等开展职务预防犯罪警示教育讲座3次。并在国土部门开展国家土地整理项目专项预防,收到良好的预防效果。受理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809次,涉及单位805个,人数3457人。
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44件,其中办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办理行政督促履职案件34件,办理了公益诉讼案件1件。
全年对5个司法局等单位监管606名监外执行罪犯的执法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开展了7次巡回检察,向相关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均得到了落实并及时回复。集中开展了一次清理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收监未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专项检察活动,监督收监执行6人,促进了监外执行工作规范运行。
坚持“阳光检察”理念,在高检院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共计公开案件1756件,公开法律文书605份,公开数量位居全市前列。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观办案工作区、办公场所,听取检察工作情况汇报,“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年初制定“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派驻特派员制度”,全年共提前介入批捕起诉案件736件1032人,对不符合批捕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161件240人提出了建议。
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65件。对86名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对112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结合办案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心里疏导工作,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6件118人,对9名涉案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后决定不起诉4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档案予以封存。
这一年,我们硕果累累
2017年武陵区人民检察院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示范院”称号
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7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控申室荣获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朱某某与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审判违法检察建议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
展望2018
2018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打造产业强区、建设美好武陵、全面推进基本现代化新征程”,统筹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坚持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察保障一体建设,认真履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
着力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着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增强检察发展动力
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
着力推进司法改革,落实改革发展新要求
新时代的检察工作已扬帆起航,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将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去迎接新使命,实现新作为,用忠诚和担当书写检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