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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检察结合教育整训活动,清理检察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7类经营性活动行为

来源: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7-09-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促进检察人员廉洁从政,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从政行为,近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对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清理整治对象主要包括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检察人员本人、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未满两年或退休未满两年的一般公务员。

  清理整治的内容主要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涉矿类、涉砂类、涉渔类、涉小水电类、涉烟花爆竹类、涉危险化学品类、涉“三馆两店”类等7大领域经营性活动。

  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武陵区人民检察院专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党组书记、检察长雷光宇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严立文、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仁俊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统筹全院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和案件查办。

  认真抓好自查自纠。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要求填报《个人情况报告表》,个人情况报告材料中除上报涉及武陵区范围内的有关经营性活动外,还应如实上报在其他地区参与的有关经营性活动情况。9月25日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主动如实向相应专项整治办报告。全院专项整治办对个人主动填报情况开展全面清查,领导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规定,带头自查自纠。严令有关人员按要求退出,严肃查处相关领域“顶风而为”“小官贪腐”突出问题,保障检察机关工作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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