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检察依法批准逮捕“铁锤”杀人犯
2017年6月30日,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西洞庭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傅某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傅某认为被害人向某向公安机关举报过傅某抢劫的事实,导致自己遭受了牢狱之灾,服刑期间傅某的父母忧思成疾双双早逝,于是傅某对向某怀恨在心。今年,傅某刑满释放后,又与被害人向某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并误以为向某要集结伙伴来打他,于是傅某产生了先下手杀害向某的想法。今年5月2日,犯罪嫌疑人傅某携带好铁锤,窜至被害人向某家附近,将向某约至西洞庭祝丰镇港口村泥港口河堤上,两人在聊天过程中,傅某趁其不备,举起铁锤多次猛击向某头部,致其当场倒地死亡。
5月下旬,身负命案的傅某在逃亡途中,携带铁锤窜至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部,与一陌生男子高某无故发生纠纷,用铁锤击打高某头部导致高某头部受伤。案发时公安迅速赶到将傅某抓获,所幸高某抢救及时,已无大碍。
2017年6月23日,常德市公安局西洞庭分局以傅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本院遂后作出上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