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刘清生检察长莅临我院调研指导工作
4月1日下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清生轻车简从,来到我院就新刑诉法实施对基层院工作的影响与应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柳检参加了调研座谈,反贪、反渎、公诉、侦监、监所、控申、民行部门依次汇报了1季度工作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新刑诉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座谈会上,对业务部门反映的部分工作上的困惑,刘检从法理的高度以及法律规定的角度给予了解答。对新刑诉法实施后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刘检饶有兴致的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细致的交流。刘检强调,在工作中要有研究精神,特别是对新刑诉法实施后出现的新问题,要敏锐的发现,仔细的思考,并提出了自侦部门如何理解和适用“不能自证其罪”的相关规定、贿赂案件翻供比例高的原因探究、不捕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审判阶段不到案呈上升趋势的应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步骤及程序等课题,鼓励我院积极研讨,寻找对应措施,为上级部门提供行之有效的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