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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检案例】常德一醉酒男子殴打公交车司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9-08-02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重庆市“10·28”公交车坠江事故,5分钟的争吵,3秒钟的互殴,15个鲜活生命瞬间消逝,多少个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在事情过去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殴打公交车司机的事件再次上演。常德一名6旬男子罗某只因酒后搭乘公交车看错站牌上错车,却以为司机骗了他,对公交车司机大打出手,对于这样的人,必须依法严惩。

  事发当日14时,6路公交车司机丁某驾驶车辆从常德市城区丁玲公园出发,前往常德经开区。车辆停靠在市交通局站牌时,满身酒气的罗某上了车问这辆车到不到大润发超市,丁某明确告知他这车不到大润发,但罗某并没有下车的意思,停靠几秒后,就关闭了车门。车门关闭后,罗某开始对骂骂咧咧,在车停靠在白马湖公园站台上下客后,车辆准备起步前往下一站时,罗某冲到驾驶室朝着丁某就是一记耳光。考虑到乘客的安全,丁某连忙将车停稳,及时报警并通知了公司线路队长,罗某见状一把抢过丁某的手机,丁某赶忙向车厢内乘客求助,车厢内一名乘客过来从罗某手中抢过手机与民警取得联系。罗某见状,朝着“多事”的乘客腹部打了几拳,还踢了他几脚。乘客保持冷静按住罗某,罗某的右手还不停地扇打他。这时,车厢内另一名乘客也赶来帮忙,两位乘客合力之下才将罗某制服,并将其按在座椅上。

  近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对罗某提起了公诉,经法庭判决,罗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撰稿:肖昌华 叶 彤)

  (编辑:杨维维 邓婷昀)

  (审签:周 骏)

  (签发:严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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