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检案例】网络骇客非法侵入常德一公司盗窃百万 获刑十年
家住四川的曾某通过非法侵入常德一公司网络平台,获取公司网络后台帐户及密码后将公司账户的103万元转移到自己账号。日前,曾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9年3月初,被告人曾某发现某游戏代码中有常德一公司数据库的账号及密码,于是利用找到的账户和密码登陆公司网站数据库,又从数据库获取了网站后台管理员账号、密码。侵入网站登陆后,先后将网站103万元转移到自己控制的微信、支付宝账户,再转移到自己控制的银行。案发后,曾某已退还部分赃款。
庭审中,曾某对自己的犯罪实施供认不讳,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计算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
(撰稿:杨维维 黄思敏)
(编辑:杨维维 邓婷昀)
(审签:周 骏)
(签发:严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