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检案例】一起执行监督案中的“法”与“情”
日前,武陵区检察院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一次专项检察监督,重点对即将期满的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监督检察,在办理的一起执行监督案件中,化解了被执行人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本次检察监督中办理了一起特殊案件,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张某某因运输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因处于妊娠期、哺乳期被暂予监外执行,并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矫正。张某某哺乳期将满一年,暂予监外情形即将消失,但由于自己的丈夫被判处了无期徒刑正在服刑中,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已有八岁,现由年事已高的父母照料,而这名年幼的孩子是自己与他人的非婚生子,孩子的亲生父亲已有家庭不愿承担抚养义务,张某某收监后这名孩子生活和生存成了大问题,孩子何去何从也成了张某某的大难题。张某某对即将去服刑感到恐慌和抵触,如果这件事处理不当,就可能会酿成一起“极端事件”。
武陵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室干警了解情况后找到张某某,耐心地做张某某的思想工作,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为了张某某能安心服刑,监所室干警主动联系司法局、社区工作人员,促成相关部门给予了张某某一定的帮助,让她年幼的孩子得到妥善的安置,张某某的“心病”解决了。最终,张某某表示会服从收监决定,在剩下的刑期内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与家人团聚。
(撰稿:郭 奕 杨维维)
(编辑:杨维维 邓婷昀)
(审签:周 骏)
(签发:严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