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检案例】常德一男子迷恋“直播平台网络打赏”疯狂盗窃“四进宫”
近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某。95年出生的刘某某在2018年8月至9月内连续盗窃多家餐厅,专门寻觅门窗未锁的店面,采取翻窗入室方式作案,据刘某某交代,其盗窃得来的“非法收入大部分都用作购买虚拟“礼物”送给直播平台的女主播。
刘某某此前曾因盗窃罪三次入狱,2017年出狱后没有正当的工作收入,在无意中接触到网络直播后就开始花钱给主播买各式各样价钱不等的虚拟礼物,可自己并无收入,于是又干起了“老本行”,截止案发,刘某某将盗窃来的近万元财务悉数送给了直播平台。
检察官提醒:直播平台网络打赏具有一种成瘾效应,年轻人缺乏一定的判断力,很容易沉迷其中。相关部门应该要加强对网络直播平台及主播的监管,而家长也要尽到监护职责,要正确看待直播平台,更不要因为沉迷其中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撰稿:唐良杰)
(编辑:杨维维 邓婷昀)
(审签:周 骏)
(签发:严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