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检案例】武陵区检察院起诉一起以租赁酒店场所组织卖淫的团伙案件
11月1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他人卖淫、协助组织他人卖淫对六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2018年3月底开始,蒋某与彭某二人商议,决定在武陵区某酒店内租赁房间作为卖淫场所,从事卖淫活动。酒店租好后,彭某招揽了几名同伙一起从事组织卖淫活动。该场所于4月25日被公安机关查处,当场抓获卖淫人员11名,嫖娼人员3名,据统计该场所在营业期间,先后容留16名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
(撰稿:张为众)
(编辑:杨维维 邓婷昀)
(审签:周 骏)
(签发:严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