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检案例】以高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被依法提起公诉
2018年8月7日,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罪名对高某等7人依法提起公诉。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起涉恶公诉案件。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高某等人是以胡某某(另案处理)、高某为首,以被告人彭某某、曾某某、杨某、刘某等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常德市经开区与汉寿县等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自2016年以来先后实施聚众斗殴案1起、寻衅滋事案1起、故意伤害案1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3起。
(撰稿:肖昌华 曾志荣)
(编辑:杨维维 邓婷昀)
(审签:周 骏)
(签发:严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