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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检案例】男子冒充警察骗财骗色,获刑十四年罚金五十万

来源: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8-04-19 浏览次数: 【字体:

  无业男子王某对外声称自己是人民警察,骗取他人信任后骗财骗色,自2014年2月至2016年8月累计诈骗人民币976671元。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提起公诉后,武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三年时间内,王某多次冒充警察身份诈骗他人钱财。2014年2月至2016年3月,王某冒充警察,与李某建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向李某的亲友谎称自己是警察,取得李某亲友信任后,虚构自己承包工程需要资金周转,“借得”李某哥哥人民币272671元;2014年5月至2015年8月,王某自称警察,与杨某在茶馆认识后,利用自己虚构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取得杨某的信任,以投资工程车和购买门面为名目,“借得”杨某夫妇565000元;2014年至2016年8月,王某在其租住的小区以警察自称,骗得小区居民的信任后,以资金周转为名,“借得”居住小区众多居民共计人民币139000元。

  在本案中,王某披着警察的外衣,凭借高超的演技,骗财骗色。为稳住被害人,积极配合被害人打借条的要求,并不时偿还一小部分借款给被害人。案发后,警察去调查取证时,有些被害人甚至不相信自己被骗了。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交友中需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特别是一些自称有特殊“身份”的群体,不能因为是熟人介绍就掉以轻心。同时也要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被他人许诺的高收益冲昏头脑。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好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撰稿:刘潇潇 汪 言)

  (编辑:杨维维 邓婷昀)

  (审签:周 骏)

  (签发:严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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