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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检案例】设局迷奸朋友,武陵检察依法批准逮捕两男子

来源: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7-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两男子在酒中掺迷药,一女子中招被强奸。近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犯罪嫌疑人徐某和赵某批准逮捕。
    经查明,2017年6月,徐某和赵某两人约受害人夏某在酒吧喝酒。趁受害人夏某上厕所期间,犯罪嫌疑人赵某将事先准备好的迷药倒入夏某的酒杯中,徐某怕迷药分量不足,将瓶子中的剩余迷药全部倒入夏某的酒杯中。夏某喝过被下了药的酒后,立即昏迷失去意识,随后徐某和赵某将夏某带至酒店开房,在夏某完全失去意识和知觉的情况下,徐某、赵某和被害人发生关系,后逃离现场。
    案发次日,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徐某、赵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涉嫌强奸罪,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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