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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房产开发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与罚

来源: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7-03-23 浏览次数: 【字体:

【基本案情】
湖南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X成,因在建设嘉业紫和园的过程中资金短缺,在未取得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资金许可证》,不具备经营银行业金融业务资格的情况下,以湖南嘉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以高息非法向141名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9431.305万元,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用于嘉业紫和园房地产项目建设。借款时部分已网签备案作为借款抵押的房产被徐X成利用假冒的身份信息予以撤销。经依法审查后,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对徐X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提起公诉,待判决。
朱X杰在开发“君香公寓”、“金地名苑1号楼”过程中因资金短缺,和上述案件被告人一样,先后向124名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1324.365万元,案发前,朱X杰仅归还本金654万元,支付利息约647.1万元。经依法审查后,武陵区检察院对朱X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提起公诉,待判决。
【检察官提醒】
在这两起案件中,大多数投资人为开发商的朋友或者朋友介绍,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熟人之间的信任和投资人求高回报低风险的心理,拉开了侥幸投机者的“钱袋”。近年来,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日益增多,很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个人或公司,其违法犯罪行为之所以屡屡得逞,就在于他们精心设计了一个“高额回报”的投资圈套。然而,普通群众只要稍微经过大脑思考,也应该明白,馅饼背后必定有陷阱,切莫被高息所诱惑而盲目投资,要尽量避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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