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宾馆吸毒被抓 因伤人前科并罪获刑
5月20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公开宣判了武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某昌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毒品一案。
2012年10月12日23时许,公安干警在某宾馆内将徐某昌和吸毒人员吴某、李某抓获,查获一大包疑似毒品粉末(粉末经鉴定等同于23克海洛因)。后经查发现原来徐某昌还犯下了2009年某故意伤害案,2009年10月同案人徐某丁在茶馆打牌时被人认为出老千,并被迫向被害人邓某新赔了1200元。后徐某丁越想越不舒服,就邀集了徐某昌等人将被害人砍成轻伤。案发后徐某丁已赔偿被害人3万元。
被告人自愿认罪态度较好、故意伤害被害人有一定过错,故酌情对被告人予以从轻。本案合议庭根据犯罪事实情节判决被告人犯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罚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