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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全市首例为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

来源:法治在线 发布时间:2013-09-0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新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武陵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制,日前,办理了首例为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案件。

去年7月,不满17岁的未成年人王某,伙同杨某窜至城区某市场附近的某宾馆门前,由杨某望风,王某用携带的液压钳将一台白色新蕾牌电动车地锁剪断,二人以700元的价格销赃并将赃款挥霍一空。经鉴定,所盗车辆价值2980元。案件移送到武陵区检察院后,检察官认为王某是未成年人,父亲过世,母亲联系不上,其它家属也无法联系,为了依法保障王某的正当权益,检察官第一时间帮助王某联系法律援助机构,向区法律援助中心发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通知书》,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律师宋某对未成年嫌疑人王某实施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参与了检察机关讯问王某等所有诉讼过程,检察机关依法听取了律师的辩护意见,较好的消除了王某实施犯罪后的恐惧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王某对社会的抵触情绪,依法保护了王某正当的诉讼权利。

据悉,这是武陵区检察院按照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的第一例为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在全市检察机关也是首开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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