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一次难忘的公诉实训
二〇一三年八月,长沙。
全省检察机关162名公诉人集结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南分院,展开了为期六天的公诉骨干业务培训。我作为常德市武陵区院的一名公诉干警有幸参加培训,深感受益匪浅。本次培训名师荟萃、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可谓是高水准、高要求、高强度,不但提升了我们的业务能力,还激发了我们的学习热情,更坚定了我们对公诉工作的热爱!如果要用三句话概括我对本次培训的感悟,那就是教学模式新颖、授课内容丰富、学员获益良多。
一、教学模式新颖。本次培训摒弃了以往填鸭式的授课模式,贯彻了以问题为中心,以学员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实训理念。所谓实训,即以小组为单位对案件进行研讨,各组模拟不同角色对案件发表观点,接受其他小组的点评,再由教师针对各组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评,归纳普遍性问题,提出规律性改进意见。这种新颖模式使学员从以往的消极受众转变为课堂的积极参与者,拓展了我们的思维,锻炼了我们的口才,培养了我们的沟通协作能力。本次培训的另一亮点就是设置了反思总结环节,在经过一整天紧张而充实的培训之后,各组派代表对当天的学习情况进行反思总结,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能对当天的学习内容进行有效梳理,及时消化,有利于快速投入实践应用。
二、授课内容丰富。本次培训课程的设置是法学理论与公诉实务的结合。前两天的培训,我们聆听了法学名家王敏远教授关于刑事证据理论、立法与实践相关问题的论述,明确了刑事证据制度的两个基本问题即正当性和有效性;倾听了理论大师陈卫东教授对新刑诉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作出的精彩阐释,明确了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由检察院承担;凝听了省演讲与口才协会蒋维副秘书长以公诉人为视角教授魅力演讲与口才是如何炼成,明确了作为一名公诉人应当外塑形象,内强素质!后两天的实训,北京市院实务专家姜淑珍处长、张海军处长分别就庭审讯问与翻供应对、检委会案件汇报两项实务,以案例教学、角色扮演、模拟实战的方式让我们从个案中暴露不足,从而为我们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公诉实务方法论。
三、学员获益良多。本次培训一百多名学员被分为八个学习小组,我和另外三名来自常德的学员与十二名衡阳学员被分在一个小组,这种不按地域分组的模式极大地促进了各市州学员之间的交流,而每日例行的组内讨论既让我们展示了优点,又让我们看到不足。作为一名公诉新兵,通过前两天的理论学习,我在享受大师们带来的精神饕餮盛宴的同时,也窥见了自身理论储备的不足,想提问题提不出,想答问题答不出,眼睁睁地错失了一次次与名家深入交流的宝贵机会。随后两天的公诉实训,让我收获颇丰,姜处长的庭审讯问一课让我对庭审讯问的功能有了清晰定位,庭审讯问是揭示犯罪事实与考察被告人认罪态度的重要过程,是公诉人控场的开始,要为此后的举证、辩论环节作好铺垫;而面对被告人的当庭翻供,我们可以采取“先纵后横”的原则针对被告人的历次供述并结合全案的其他证据予以驳斥。张处长的检委会案件汇报一课则让我对案件汇报程序从宏观到微观有了一个系统、全面的把握;让我认识到了自己以往办案过程中撰写审查报告和汇报材料时存在的错误;让我懂得了办案子不但要摘抄证据还要从非法证据、瑕疵证据、矛盾证据、缺失证据四个方面来分析证据;让我学会了从事实依据、理论依据、法律依据三个层面对案件进行定性。这些宝贵的知识与珍贵的技巧能让我如饮醍醐,豁然开朗,我多么渴望培训的时间再长一点,汲取的知识再多一点!
开学典礼上卢检的话语让我记忆犹新,他希望学员们的学习热情、知识渴求犹如这八月长沙的天与地,短暂的培训已经结束,而长沙的天空依旧骄阳似火,大地依旧渴望甘露,所以,我们的学习热情不能消退,我们对知识的渴求不能减退,我们要将学习作为人生的常态,我想,这才是本次培训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