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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检察官——刘朝明

来源: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7-05-24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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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朝明

  民行工作肩负着正义与公平,承载着弱势群体的希望,国家赋予了民行检察神圣的使命和职责,我们就要将这把惩恶扬善的利剑高悬。——刘朝明

  他于1991年进入武陵区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反贪局、侦查监督室、控申室、民行室工作,现在任民事行政检察室主任。工作中他从不间断政治、业务理论学习,并善于把理论知识落实到司法实践中,顺利完成了民行工作从单一抗诉监督模式,到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再到全面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的转型。武陵区检察院民行工作也连续四年被评为全面工作先进,多次受到省、市院表彰。从检生涯里,他办理过常德市首例通过民行检察监督后,涉案法官被移送自侦部门受到刑事追究和纪律处分的窝案;也办过让承办法官自掏腰包赔偿当事人损失并受到纪律处分的案件;有通过监督法院怠于执行,为当事人追回二十年前货款的案件,这些案例,先后多次在省院、市院的工作总结中被引用和通报,起到了民行检察监督办案工作的示范作用。
他说,从检二十五年,令他最有存在感和满足感的事情是:以执法触及到别人的灵魂,让邪恶折服和忏悔,以执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公平得到彰显,让正义得以伸张。25年来,他坚守责任,一步一个脚印,诠释着一名检察官对事业、对人民、对党的忠诚和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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