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扣押决定书 来源: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7-09-3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常武检反渎扣决(2017)2号何湘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你所持有的三十五万元美金予以扣押。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30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