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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在武陵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来源: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6-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柳立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情况

2015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行法定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年底被省检察院推荐参评“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着力平安建设,增强群众安全感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常德”、“平安武陵”建设,把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检察工作的价值取向,运用批捕、起诉等职能,做好检察环节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等工作。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538件708人,依法批准逮捕317件407人,批捕率57.5%。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616件864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05件680人,法院已判决597件630人,有罪判决率100%。

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134件,对88名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对64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结合办案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24人,对4名涉案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后决定不起诉6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档案予以封存。对367名犯罪嫌疑人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对7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延伸办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控申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建立集控告、举报、申诉、咨询、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受理接待场所,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检察环节。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0余件次,检察长接待日接访49人次,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案件36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刑事赔偿案件2件,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越级零上访。

二、着力惩治腐败,增强社会认同度

加大自侦办案力度。按照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优先保证力量,优先保障经费,优先部署安排。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1人,同比上升106%,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8件22人,同比分别上升100%,大要案17件18人,侦查终结13件16人,起诉至法院14件17人(含积案),法院已判决5人。反渎局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9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25%,侦查终结2件7人,起诉至法院2件7人,法院已判决1人。

突出反腐办案重点。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和往常相比有了重大突破,受到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一方面积极践行检察工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驾护航的理念,紧紧围绕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开展专项治理,另一方面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案件。办理的典型案件有:市邮政局李某涉嫌贪污案,区农林局原局长罗某、陈某、原副局长谢某等人涉嫌贪污、受贿系列案,市蔬菜办行政许可办公室原主任王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区农机局原副局长周某等人涉嫌玩忽职守案,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内科主任黄某、副主任鲁某涉嫌受贿案。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全年办理行贿犯罪案件10件10人。

 积极开展犯罪预防。健全侦防一体化机制,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犯罪分析和警示教育。全年在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讲座5次。在国土部门开展国家土地整理项目专项预防,收到良好的预防效果。在全省率先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受理查询786人次。

三、着力法律监督,增强司法公信力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法定逮捕或起诉条件的,不批捕207人,不起诉224人。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11人,监督撤案8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的行政案件1件,纠正漏捕14人,纠正漏诉10人,追诉漏罪2条,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61件次。加强审判监督,派员出庭公诉591件次,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案件1件1人,案件正在审理中。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9件,其中办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办理法官违法行为调查案件1件,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国土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管、公共卫生监管、文化稽查执法、新菜地开发基金管理等领域成功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2件,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得到了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加强和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密切配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跟踪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全年考察监外执行人员430人,监督纠正漏管的社区矫正人员2人,向相关单位发出4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四、着力专项整治,增强执法规范性

规范司法行为。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照高检院“七见”标准检查职务犯罪案件、不捕、不诉重点案件147件,召开检律工作恳谈会、刑检工作恳谈会收集外部建议和意见27条,共查找问题39项。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院毫不回避,明确责任和措施,立行立改。对两起逮捕后存疑不起诉的案件迅速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制定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标准,防止利用不起诉裁量权办关系案、人情案。制作《案管中心办事指南》赠送律师,建立律师网上预约平台、律师阅卷室,办理了全市首例阻碍律师会见权案件,充分保障了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等法定权利。严格规范讯问、取证、以及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等侦查活动,坚决杜绝侦查工作中打“擦边球”问题。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严格遵守刑事诉讼程序,并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实行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努力以规范的执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检务公开。坚持“阳光检察”理念,在高检院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共计公开案件1800件,公开法律文书525份,公开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建立官方网站、互联网检务公开平台、电子显示屏、检务公开大厅,多渠道提供网上网下的案件查询与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观办案工作区、办公场所,听取检察工作情况汇报,“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建立执法档案。在全省率先建立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全面、客观、真实记载检察人员年度执法情况、执法质量检查情况、举报投诉、过错问责、表彰奖励、廉政建设等内容,每年一档,档随人走,把执法档案作为评价执法等次、决定检察官员额人选、提拔使用干警、上级院遴选基层干警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以此加强检察人员的司法办案责任,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高度评价和推广。

五、着力提升素能,增强队伍战斗力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为干警攻读在职硕士研究生创造必要条件,全年选派30余名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扎实开展案例分析、观摩庭、法律文书制作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干警的岗位技能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干警刘潇潇获评“全省优秀公诉人”,院党组被市委评为“常德市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

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持之以恒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毫不放松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办案安全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度、办案跟踪考察制度、案件回访制度、线索管理制度及赃款赃物管理制度,检察队伍形象不断提升,实现了干警零查究、群众零投诉、舆情零聚焦。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积极配合市、区人大内司委、市委政法委开展执法质量案件评查以及“不捕不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专项检查,并抓好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认真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和检察官履职评议活动,邀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对3名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寄送检察工作简报,主动上门走访人大代表,保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络,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2015年是我院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的一年。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改革发展大局结合得还不够紧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二是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与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和司法公正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执法能力有待提高,工作作风仍需改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服务发展和维护稳定为主要任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更加充分地履行检察职能。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严厉惩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积极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依法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力度,更加重视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更加积极地维护司法公正。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意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和规范监督。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错误裁判、司法不公等问题。全面落实对诉讼违法行为审查纠正、非法取证行为调查核实、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强对生效裁判、诉讼程序、审判人员违法以及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各项职责,深入推进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促进刑罚得到公正的执行。

三、更加努力地提升司法公信。持续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检察权运行全程监督和动态监督,建立健全规范司法的常态化长效机制,促进检察人员自觉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坚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进一步扩大公开的范围、统筹推进公开的进度、把握好公开的合理限度,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赢公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抓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决议、审议意见的落实,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紧紧依靠人民的监督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发展进步。

四、更加坚决地推进司法改革。坚持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部署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检察官执业保障等改革。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证据裁判原则,完善证据审查甄别机制,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求,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将涉检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切实提高依法治访水平。

五、更加扎实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持之以恒地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做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积极适应检察改革发展的需要,切实抓好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紧贴检察实践开展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谱写好武陵区改革发展的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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