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人民检察院重大活动新闻发布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根据市、区政法委要求,现就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院重大活动新闻发布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重大活动的新闻发布必须高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正确、及时、严肃、客观、真实的原则,围绕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主动公开重大活动信息,正确引导,全面提升武陵区人民检察院队伍形象。
二、工作制度
(一)建立新闻发布制度
1.新闻发布的基本形式。新闻发布形式包括新闻发布、记者招待会、发布新闻通稿或提供推送材料、答记者问、通过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新闻、接受媒体的采访等,可定期或不定期发布。
2.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本院发布主要通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查办的重大犯罪案件有关情况,重要阶段性工作成果和典型工作经验;本院重要改革举措和创新工作机制;本院先进典型;与本院有关的重大突发性事件;本院举办的重大活动;对有关报道及舆情的回应。
(二)设立新闻发言人
1.新闻发言人的设立。新闻发言人应熟悉 本单位的全面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为保证新闻发布的权威性,新闻发言人一般由熟悉本单位工作情况的正职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担任。
2.新闻发言人职责。负责向新闻媒体发布本单位的重要新闻;不定期向新闻媒体通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展情况;在本单位发生突发事件时,在新闻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向新闻媒体介绍情况、提供信息;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安排新闻媒体采访本单位有关人员;回答新闻媒体就本系统情况提出的询问;指导本单位对外介绍情况、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负责与本单位新闻事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3.新闻发言人工作机制。本院新闻发布与管理部门负责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受理、接待、安排新闻媒体采访。本院各内设机构和有关部门根据检务公开工作要求,应及时、主动、定期向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新闻信息。新闻发布管理部门应保持与新闻主管部门的密切联系,听取新闻媒体对本单位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严肃新闻发布纪律。新闻发布主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上级检察机关及当地党委的精神。新闻发布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新闻发布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发布新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引导公众正确理解新闻事实。做到严肃、准确、权威,不得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及商业秘密。
(三)建立信息内部通报机制。一旦在本单位内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有关科室应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和当地党委报告情况,同时,应通报区委宣传部,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做好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的准备,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