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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开展“公务文明”及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7-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常武文明委【2017】1号武陵区开展“公务文明”实施活动方案要求,以及省、市文明办对创建工作的新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践行“文明武陵、从我做起”的规范要求。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我院开展“公务文明”及文明创建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雷光宇
  副组长:严立文
  成  员:刘骁斌、殷 勇、刘爱忠、李仁俊、刘文炎、罗从容、钟常平、潘 勇。
  下设公务文明及文明创建活动办公室,罗从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文雨婷任专干。
领导小组实行组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分管领导负责,责任部门主办,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归档。
  三、任务责任
  1、按照武陵区“公务文明”活动绩效考评细则及《2017年常德市文明单位考核细则》,将八类24项(除否决类和部分硬件指标)指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人、主办单位如下:
  2、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是活动资料收集主体,要确保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3、公务文明活动办公室每月按照任务时间表拟定任务计划,进行日常督促,每半年进行一次资料汇总,查漏补缺。

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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