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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3-01-21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2013年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和推进“检务公开”的检察改革部署,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维护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为法治湖南、法治常德、法治武陵的建设,根据《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操作规程(试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从今年1月开始,在本院集中开展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院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思想认识、制度设计和监督保障,不断促进检察机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依法正确行使,努力推动人民群众的司法民主权利在更大范围和更深领域得以实现。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职责公开与工作公开并重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检察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案件等法律有禁止性规定的以外,其他与检察职权相关的工作职责、执法信息和检察事务等都应公开。二是坚持执法结果公开与执法过程公开并重的原则。在坚持执法结果公开的同时,逐步将公开的重心转移到执法过程上来,特别是要将重大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重大涉检信访案件的办理,重大涉及国家和社会利益案件的处理,严重违法的司法活动的监督等五类重大案件作为公开的重点。三是坚持开拓创新与继承传统并重的原则。加强和改进“检务公开”工作是对以往“检务公开”工作的继承和发展,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用改革的视角、创新的方法、典型的经验来推动。

(三)目标任务:从2013年1月开始,经过一年的努力,“检务公开”的内容更加丰富,“检务公开”的形式明显拓展,“检务公开”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检务公开”的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检务公开”的工作平台基本建成,“检务公开”的工作机制比较健全,达到应当公开、能够公开的都能及时有效地公开,在促进执法规范化和公正廉洁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检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

(一)公开的内容

除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等规定不能公开的检务信息外,所有检察工作信息都应公开。主要包括:

一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院明确规定要公开的内容要按规定公开。

二是各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人员、执法过程、执法工作纪律、职业道德规范、执法人员违法违纪举报投诉规定以及自2012年5月26日以后所办理的案件的执法进度、执法结果、执法过程、终局性的法律文书等方面的内容要依法全面公开。

三是凡涉及执法当事人权益的执法活动,要通过诉讼权利义务告知、法律文书答疑释理等方式依法及时公开、告知和反馈。

四是其他内容可按照保密规定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公开。同时,有关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案件、案件内部讨论情况等,依法不对外公开。

(二)公开的范围

根据公开范围的不同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

一是对社会公开。主要包括:

(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和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2)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和立案标准;

(3)举报须知及信访规定;申诉须知及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国家赔偿规定;

(4)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5)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

(6)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7)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

(8)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9)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规定;

(10)检察官的任职资格和管理;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检察工作纪律和检察官职业道德。

二是对检察系统和本单位内部公开。

完善执法状况通报、涉检信访情况通报、案件报备、报批等制度,以确保上级机关、本院领导以及督察、考评等部门能够及时了解执法状况、及时整改执法中的问题。

三是对执法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公开。

凡涉及执法当事人权益的执法活动,要通过诉讼权利义务告知、法律文书释理等方式依法及时公开、告知和反馈。

四是对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公开。通过沟通交流有关执法信息,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公开的形式

结合司法改革工作,落实和改进“检务公开”的途径和形式:

1、检务查询。利用“检务公开”信息查询系统,使诉讼参与人或人民群众及时查询了解相关案件办理情况或有关事项;

2、检务告知。在检察执法活动中,及时告知诉讼参与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承担的诉讼义务;

3、检务公示。将检察机关已经处理的或正在处理的在当地比较典型和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公开向社会公布;

4、检务听证。对检察环节作出终结处理的案件,在作出终结处理决定之前,邀请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和有关人员当面听取处理情况。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意见的,由作出决定的检察机关举行公开听证,以达到息诉息访的目的;

5、检务见证。对一些敏感案件和可能引起当事人质疑的案件,检察机关在进行搜查、勘验检查、扣押物证书证及涉案款物时邀请评议员及与案件无关的社会人士参与同步监督,见证有关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的合法性;

6、检务评议。向有关机关和检务评议员通报相关检察工作,并邀请其评议;

7、检务对话。对有分歧的典型案件在处理时邀请相关人员当面座谈沟通;

8、检务咨询。对前来咨询或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进行接待、答复;

9、邀请调查。对引起反复上访的案件,邀请相关人员参与案件调查,使上访人了解办案过程;

10、检察开放日。每年确定8月至9月期间的一定时间为检察开放日,通过媒体公布或书面请求,邀请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社会人士和群众代表来检察机关参观或对话。必要时在市院统一指挥下联动开展。

三、检务公开的载体

以信息化为依托,加强“检务公开”、“三个平台”建设。

一是建立检务信息查询平台。进行“阳光检务”大厅建设,在院办公楼大厅设立自动触摸屏,通过与门户网站联通,对检务公开信息实时查询;在检务督察室(案件管理中心)设立办理进度查询台,通过内网与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办公办案系统对接,方便群众问询。在院办公楼大厅和电梯间设立楼层和办公室导引台(牌),方便群众便捷办事;在院办公楼大厅显示屏把每周三检察长接待日接待检察长照片、姓名、职务公示。

二是完善互联网门户网站平台。在我院门户网站设立“检务公开”专栏和执法办案网上监督平台栏(含检务公开系统、案件查询系统),借助上网公布检务信息,收集相关意见、批评和建议。

三是大力运用新闻媒体平台。通过专栏、专访、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和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并结合自身职责开展相关法律咨询、解答等服务。

四、检务公开的组织和管理

(一)检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检务公开工作。检察长是检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院领导负责指导和督促各自分管或主管部门的检务公开工作。

(二)检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务公开的组织指导和日常工作。

(三)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检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研究确定本部门深化和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方案和措施,对本部门检务公开的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决策部署和督促协调。

(四)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副职或内勤具体承办,按要求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

(五)各部门检务公开责任分工如下:

办公室:检务公开总体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协调;有关会议和“检察开放日”活动的筹备和组织;负责检察政务活动的公开事宜,包括规范性文件、检察信息、检察重大政务活动的对外信息发布;检务公开有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协助检务公开领导小组开展年终检务公开工作考评。

案件管理中心(检务督察室):负责执法办案网上监督平台和检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对各内设机构的检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协助检务公开领导小组开展年终检务公开工作考评。

政工科:组织开展检务公开集中培训;加强检务公开宣传报道,对各内设机构报送的新闻稿件按规定程序审核把关,并在相应栏目及时更新输入;根据检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制作检务公开宣传栏、印发宣传册等;协助检务公开领导小组开展年终检务公开工作考评。

检委会办公室:制订检务公开评议员选任办法、职责规定及评议流程等;建立检务公开评议员信息库;组织检务公开评议员、群众代表及有关部门人员开展检务见证、检务评议等活动。

技术室:提供检务公开所需的技术支持;相关设备、网站的日常技术维护。

纪检监察室:受理检务公开的举报投诉;查处违反检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协助检务公开领导小组开展年终检务公开工作考评。

控告申诉室:负责检务咨询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工作。

各业务部门:按要求及时发布和更新本部门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要求、执法人员、执法过程、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及本部门非涉密法律文书、文件等。

五、方法和步骤

(一)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2013年1月)成立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柳立武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严立文同志,副检察长刘文焱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刘文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益辉为副主任,喻光勋、卢彦池、陈敏、郭奕、梅小平、梅冬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指导、协调检务公开工作。

(二)完善门户网站,建立执法监督平台,制定管理办法。(2013年2月)各部门将需要对外公开的借助案件管理系统上网公布检务信息,收集相关意见、批评和建议,具体操作过程见《执法办案网上监督平台管理办法》。各部门根据检务公开的责任分工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实施细则,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实施。

(三)全面启动案件管理系统及其他检务公开工作,并进行督导检查。(2013年5 -7月)根据执法办案网上监督平台管理办法的要求,各业务部门及时录入和更新本部门的内容,由案件管理部门对各部门案件管理系统的录入和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各部门根据检务公开的责任分工要求,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全面展开。

(四)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媒体进行宣传。(2013年8-9月)确定一天为检察开放日,邀请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社会人士和群众代表来我院参观对话。同时注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检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完善。

(五)年终考核,全面整改,评优评先。(2013年11-12月)考核工作由本院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针对执法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认真加以解决,同时对在检务公开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二0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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