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总结
——2018年1月11日在武陵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雷光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情况
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为美好武陵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以“确保案件质量,争创一流业绩”为工作目标,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为武陵区、柳叶湖度假区、德山经济开发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17年我院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示范院”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二0一七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控申室荣获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公诉科陈敏获得全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一、注重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全力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禁赌禁毒、打击“两抢一盗”、打击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违法犯罪、打击非法集资等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和“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 492件642人,依法批准逮捕292件360人,批捕率54.9%。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827件1194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71件731人,法院已判决518件679人,有罪判决率100%。
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65件。对86名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对112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结合办案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心理疏导工作,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6件118人,对9名涉案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后决定不起诉4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档案予以封存。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狠抓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制度落实、强化为民服务措施、加强重大节点信访维稳、充分发挥控申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加强举报线索流转监督。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40余人次,检察长接待日接访12人次,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案件30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刑事赔偿案件1件,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越级零上访。
二、注重惩治职务犯罪与加强同步预防相结合,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按照高检院和省院查办“雁过拔毛”式贪贿案件统一部署的要求,从两局抽调一批优秀精干力量,协助省纪委、省院、市院查办了厅级干部全某某等受贿系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一千多万元,同时我院立案侦查了其妻王某受贿案,其妻兄王某某行贿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件3人,侦查终结3件4人,起诉至法院7人,法院已判决23人(含积案)。反渎局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件7人,侦查终结3件5人,起诉至法院1件2人。
突出反腐办案重点。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保持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推进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突出查办了一批发生在涉农领域和民生建设环节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办理的典型案件有:西湖国土征地拆迁所刘某某、西湖新港村党支部委员龚某某涉嫌贪污罪案等。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健全侦防一体化机制,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犯罪分析和警示教育。全年在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等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讲座3次,受教育人数272人。并在国土部门开展国家土地整理项目专项预防,收到良好的预防效果。受理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809次,涉及单位805个,人数3457人。
三、注重实施监督与主动接受监督相结合,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实施刑事诉讼监督。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或起诉条件的,不批捕181人,不起诉206人。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14人,监督撤案6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的行政案件8件,纠正漏捕16人,纠正漏诉34人,追诉漏罪29条,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40件次。加强审判监督,派员出庭公诉535件次,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案件1件1人。
实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44件,其中办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办理行政督促履职案件34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件。我院于2016年办理的“朱某某与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审判违法检察建议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
实施刑罚执行监督。全年对5个司法局等单位监管606名监外执行罪犯的执法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开展了7次巡回检察,向相关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均得到了落实并及时回复。集中开展了一次清理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收监未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专项检察活动,监督收监执行6人,促进了监外执行工作规范运行。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事项,对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民生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参与听庭评议、召开座谈会共8次。主动上门走访人大代表,保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络,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认真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和检察官履职评议活动,推选2名检察官向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通过走访调查、案件评查和民主测评共发现问题13处并及时整改落实,并对其余38名检察官进行了书面评议。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和《人民监督》,寄送检察工作简报,利用互联网新媒体“两微一端”每周推送检察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信息,让代表们及时了解我院工作情况和执法状况。
四、注重司法改革与司法行为规范相结合,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妥善推进司法改革。把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求、遵循司法规律作为员额配置的方向,坚持全院统筹、以案定额和以职能定额相结合、员额检察官必须在一线办案、员额配置动态可调节等原则,使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件司法案件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达到权责统一,顺利地保障了司法体制改革关键环节地有力推进。
以案件质量为中心。围绕年初制定的“案件质量年”活动,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提高案件质量。规范受案程序和标准,从源头管控,定期与辖区内的公安机关召开协调会,联合出台《规范移送、受理案件的工作规定》。定期对员额检察官抽查同等数量的案件,就实体公正、证据采信、诉讼程序、权利保障等方面进行评查。坚持每季度对所办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每月召开案件质量分析会,全年共评查案件110件,有效保证所办案件质量得到了整体提升。
积极探索亮点工作。年初制定“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派驻特派员制度”,全年共提前介入批捕起诉案件736件1032人,对不符合批捕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161件240人提出了建议。我院通过设立专职流程监管员负责对执法重点环节和办案程序进行网上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提出警示,反馈给承办人。全年共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流程监管201件,发现问题282处。做到“一案一评,每案必评”,确定“谁承办、谁评估、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确保评估预警工作全覆盖,实行了案件质量全流程把关。
打造阳光检务平台。坚持“阳光检察”理念,在高检院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共计公开案件1756件,公开法律文书605份,公开数量位居全市前列。建立官方网站、互联网检务公开平台、电子显示屏、检察服务大厅,多渠道提供网上网下的案件查询与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观办案工作区、办公场所,听取检察工作情况汇报,“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五、注重强化目标管理和提升队伍素能相结合,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为干警攻读在职硕士研究生创造必要条件。全年选派39名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扎实开展案例分析、观摩庭、法律文书制作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干警的岗位技能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政法委开展的队伍建设集中教育整训活动为契机,持之以恒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毫不放松地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并制定了《关于建立作风建设责任连带机制的实施细则》。全院全年共进行谈心谈话869人次;机关纪律作风检查6次,发督查通报5次;检察长(含副职)上党课7次,开展警示教育和红色教育12人次。
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紧紧依靠党管队伍的原则,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相结合。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关心干警生活,经多方努力向有关部门申请公租房10套,帮助解决青年干警住房问题。开展了以“五四火炬点亮中国梦,青春检察扬帆立潮头”为主题的演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综治维稳、交通劝阻、文明创建、平安武陵及走村入户抓民调、三联四大走访帮扶活动共计48次;通过以案代训、听庭评议、公开庭等岗位练兵活动及集中业务学习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派出年轻干警在市院公诉二科轮训一个月,邀请市院及兄弟院的业务骨干观摩公开庭审4次并进行了评议,促进公诉人庭审能力的提升,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各位代表,2017年是我院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的一年。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结合得不够紧密,法律监督职能履行不够到位,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一定差距;二是检察队伍的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素能有待加强,执法办案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执法理念和执法作风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打造产业强区、建设美好武陵”全面推进基本现代化新征程,统筹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坚持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察保障一体建设,认真履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
一、着力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突出打击网络传销、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非法集资等涉众型互联网经济犯罪。积极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依法保障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深入社区、乡村、校园、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为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着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强化立案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重点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等问题。强化侦查监督。坚持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重点监督纠正非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款物等行为。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体系,重点监督纠正量刑畸轻畸重、审判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重点监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财产刑执行率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等突出问题。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创新推进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等渠道,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力度。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教育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三、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增强检察发展动力
持之以恒地抓好党建工作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做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积极适应检察改革发展的需要,切实抓好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紧贴检察实践开展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广泛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检察工作,促进检察队伍科学发展。
四、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
持续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检察权力运行全程监督和动态监督。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坚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进一步扩大公开的范围、统筹推进公开的进度,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赢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抓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决议、审议意见的落实,深化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主题。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通过人民监督员、案件评审、评议等措施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发展进步。
五、着力推进司法改革,落实改革发展新要求
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对入额人员集中进行优化重组,打造以员额检察官为核心,以检察业务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新型化办案团队。坚决落实员额内检察官履职评价机制、员额退出机制。坚决支持和拥护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确保队伍稳定,人心不散,工作有序推进。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要求,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和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社会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谱写好武陵区改革发展的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