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以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全面实施修改后刑诉法为契机,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数据
今年1-6月,我院共受理各类提起批准逮捕案件276件346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60件196人,批捕率59.9%,不捕101件131人,其中不构罪不捕案件4件6人,存疑不捕案件67件88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案件30件37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264件368人,向法院提起公诉231件 303人,不起诉 100件185人,附条件不诉考验期满后决定不诉6人,移送他院3件4人。经法院判决226件296人,有罪判决率100%。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4件5人,查办大要案率达100%,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3件4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4件5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2人,移送审查起诉1件1人(含积案)。开展预防调查1件、专项重点预防调查1件、受理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6次(涉及单位65个,人员123人)。诉讼监督方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3人,追捕漏犯1人,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1份,公安机关已采纳并变更强制措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0份,向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份,提出抗诉1件,抗诉案件改判1件。共受理各类民行案件9件,办结6件。
二、工作做法
1、积极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禁赌禁毒、打击“两抢一盗”、打击非法集资等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在办案中,高度重视提高案件质量,在审查逮捕环节,要求承办人树立证据意识,综合把握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等因素及案件事实、证据,加大对逮捕刑罚条件和必要性条件的审查。在公诉环节,对人员进行重组,将办案人员分成三个办案小组,每个小组明确一名办案小组长。办案过程中,每个承办人对每一起案件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公诉科科长更是严格把住每件案件的出口质量关,认真审核每个承办人审理的每一起案件。1-6月,我院对25人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结案,所诉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处。
2、积极惩防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反腐要求,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认真查办受理的贪贿线索,严肃查办重大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并积极加强与法院的联系,确保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快审快结,增强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建立健全渎职侵权犯罪线索管理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协作,积极扩大线索来源,严肃查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案件,积极减少因渎职犯罪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的财产损失。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与发案单位召开犯罪分析会,查找管理漏洞,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严把市场廉洁准入关,共为招标投标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6次。
3、强化诉讼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我院坚持把诉讼监督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工作的始终。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件,督促公安机关撤案3件3人。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件。对公安机关违法侦查的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3份,对违法审判行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7份,向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份。二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按照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要求,综合利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积极开展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开展民事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共受理各类民行案件9件,办结6件;其中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判决申诉案件1件,该案提请市院抗诉后,经市院向市中级法院抗诉,现法院再审已改判;控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已依法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受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线索8件,已办结5件,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的检察建议5份,收到相关行政机关的采纳和落实回复3份。三是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对本检察辖区5个司法局27个司法所和5个公安局监管的434名监外执行罪犯(含社区矫正人员、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监管情况进行了有效的检察监督,未发生脱管、虚管情况,对新入矫的105人和解除矫正的78人进行了跟踪监督。对在日常检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送了10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并得到了及时纠正回复。监督强制医疗执行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相关单位已纠正、回复。
4、加强案件集中管理。一是扩大受案审查范围。根据业务部门的需求,进一步拓宽受案审查的范围和标准,收案审查内容从以往的每案5项增加到每案19项。针对现有的受案审查内容繁杂无序的现状,制定《受理普通刑事案件审查标准》,增加收案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二是加强流程监管。启动网上流程监管案件88件,发现问题65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承办人交换意见,督促改正,有效地防止了程序违法。三是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对本院主要业务部门的数据指标,例如自侦案件的立案、起诉、有罪判决,逮捕案件的不起诉、轻判率,公诉案件的审结率等其他情况按照省院综合考评要求进行横向、纵向对比分析,撰写《一季度统计分析报告》,为检察长的工作决策提供指导。
5、结合办案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综合运用当事人和解、不捕不诉释法说理、被害人救助等方法,积极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和预警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妥善应对和处置涉检网络舆情,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制度,方便群众反映诉求。今年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群众53次,办理来信来访案件17件,其中来访13件,来信4件;组织检察长接待日接待23次,接待人数1次,批办案件1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已办结1件;受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已办结。
6、加强检察技术工作。积极配合业务部门“全程、全面、全方位”的开展同步录音录像60人次,共计时长237小时。受理法医文证审查35件,出具的35份文证审查结论无一错误。完成取证类技术协助7件,对涉案手机电脑进行数据恢复、提取并固定,为办案部门的取证核实、案件线索提取、案件突破等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积极配合省院开展分级保护、高清视频会议室建设等项目,配合院领导完成办案工作区改造工作,技术强检工作稳步推进。
7、加强检务保障工作。一是加强警务保障。共派警118人次,其中,协助自侦部门执行传唤24人次,协助执行刑事拘留10人次,协助执行取保候审10人次,协助执行逮捕4人次,提押犯罪嫌疑人18人次, 追逃2人次,搜查2人次,维稳48人次,圆满完成各项警务工作及检察长交办任务,全队无一人违法违纪,执行警务中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二是加强行政装备保障。上半年实际收入与支出基本平衡,从经费上较好的保障了全院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严格控制财务支出,经费支出控制效果较好。加强了车辆管理和装备管理,充分保障了办案需要。三是积极开展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编发工作简报5期,被省院采用4篇,市院采用3篇,在正义网、中国网等媒体上发表宣传文章20余篇,2篇调研文章被公开出版的图书刊发。
三、创新工作及应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1、积极开展创新工作
一是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今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略微下降,对于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院指定有经验的办案人办理,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对羁押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在审查起诉环节,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按照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时告知,并展开了社会调查,对6名已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二是采取措施提高审结率。开展清理、消化积案专项行动,清理出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2月26日受理、尚未办结的案件共52件,现已消化21件。同时,针对上年度期末未结数超高的情况,我院公诉科采取分组办案,资源重组的措施,经过二个多月的加班加点,案件的审结率提高到98%。
三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始终坚持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的原则,积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轻伤)、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不大的盗窃、抢夺案件及存在被害人的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共开展刑事和解 51件 58人,对6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对9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诉决定,对43人移送法院审理后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得到法院采纳。
四是建立检察执法档案。为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我院建立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对干警“年度执法情况、执法质量检查情况、举报投诉、过错问责、表彰奖励、廉政建设”六方面建档。全面、客观、真实记载干警执法办案情况,作为干警调整执法岗位、提拔使用、评优评先、上级院招考选调时的重要依据,发挥执法档案在干警队伍建设、内部监督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最后的讨论阶段。
2、着力规范司法行为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清查活动。按照高检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统一部署,起草了本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按照院党组要求对整治任务进行分解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安排表》。按照市院开展实施《刑事诉讼法》有关问题的专项检查活动的要求,对照去年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起草了《实施<刑事诉讼法>有关问题的专项检查的整改报告》。制定各项整改方案后,我院按照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案管牵头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和扣押、处理涉案财物两项清查活动。共核查101项律师接待工作,清查涉案物品86件、案件11件、扣押款2009209元,逐一核查,逐案制作台账。
2、组织协调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一是组织协调“不捕不诉”案件专项执法检查活动。5月18日,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彭云森带队,对我院2014年办理的“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本次检查共4天,检查案卷120余件,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积极整改。二是落实开展对不起诉、撤案职务犯罪案件专项督察。牵头对本院2010年至2014年作出不起诉、撤案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专项督察,对需要督察的案件建立台帐并报市检察院备案,派人参与对清理出的案件,从实体处理、执法程序、文书制作、办案规范等方面进行逐案评查,并制作个案督察报告,在逐案评查基础上,撰写专项督察分析报告,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经本院领导小组研究后,组织相关业务部门集中进行整改。
3、规范律师接待工作。一是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的专项清查活动。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清理了本院2014年以来受理的101项律师工作。针对是否依法及时受理律师申请,是否及时保障律师阅卷,是否依法听取律师意见等内容逐一核查。二是召开检律工作恳谈会。组织协调召开检律工作恳谈会,邀请区人大内司委与来自城区数家律师事务所的12名律师代表面对面的座谈交流,集中听取律师代表对检察机关在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制定律师接待工作指引。制定了《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办事指南》,对律师递交申请的接待、行使阅卷权、查询案件程序及预约申请阅卷等事项予以明确,确定专人负责办理。将《办事指南》发往城区22家律师事务所,方便律师行使其权利。
四、典型案例
1、协助抓捕1名犯罪嫌疑人。6月份,为协助反贪局抓捕5月立案侦查的涉嫌贪污犯罪嫌疑人唐某,我院法警队派两名干警前往北京执行抓捕逃犯工作,徐彦博与王国富同志接到追逃任务后,不讲价钱,不叫苦,连夜分析案情,掌握嫌疑人基本情况,拟定抓捕、押解预案,6月2日21时抵达北京,顾不上吃饭和休息,于当晚24时赶到北京怀柔,6月3日与怀柔分局警方共同布控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进行交接,紧接着又马不停蹄地开始了长达14个小时的长途押解工作。押解途中,他们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针对唐某属于高智商犯罪嫌疑人,适时进行思想疏导工作,要求充分配合,确保唐某情绪稳定,6月3日晚22时安全押解回常德,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保障了办案。
2、立案侦查一起滥用国家蔬菜专项基金案。2015年4月24日,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常德市蔬菜办行政许可办公室主任王海清(正科级)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常德市人们检察院批准逮捕。据查,2009年-2013年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海清利用管理国家新菜地开发基金的职务便利,违反《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列》规定,先后多次擅自决定将应缴入国库的国家蔬菜专项基金收入--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不入市财政国库专项账户,而是要求专项基金缴纳单位把专项基金缴入到常德市武陵区丹洲乡,随后转拨给该乡沙湖村用于非蔬菜基地建设使用,造成国家蔬菜专项基金损失1926385元。沙湖村支部书记左五弟为感谢犯罪嫌疑人王海清提供的帮助,先后10次向犯罪嫌疑人王海清行贿5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3、行政检察监督案例。今年,新闻媒体曝出安徽某地群众因食凉菜引发中毒的群体性事件。我院通过市场暗访调查,发现城区部分餐饮店存在超越行政许可范围,无证经营凉菜的情况,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隐患。我院及时向武陵区药监局发出了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引起了他们的高度重视,该局立即召集全体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会议,认真分析和研究检察建议书中指出的问题。4月20日,该局稽查大队对辖区范围内壹德壹和闻湘月等共12家经营门店进行了突出检查,发现问题以后立即进行了立案查处。此次行动在城区餐饮行业引起了不小震动,一些经营门店主动向食品药品监督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4、侯靖抗诉案。2013年12月7日,常德大道至二广高速三标段施工队伍在常德市武陵区芦荻山乡台家铺村二组土地施工时,因土地占用补偿款问题,遭遇当地村民阻工。当日15时许,承包三标段土方工程的同案人徐军(另案处理)邀集被告人毛纯,被告人毛纯邀集、候靖、刘斌、黄用飞、“义哥”等二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义哥”邀集被告人孙明伟,由被告人候靖携带一把来福枪和一把火枪,其他被告人和同案人携带多把“管杀”、钢管等凶器,驱车前往施工工地附近,与当地村民械斗。被告人候靖手持来复枪,并在现场开了两枪,被告人刘斌手持火枪,被告人毛纯、黄用飞等人持管杀、钢管等凶器与对方发生冲突,被告人孙明伟在双方发生冲突逃跑时,被当地村民抓获。整个打斗过程致双方多人受伤,其中被害人何永磊经鉴定构成轻微伤。收缴的枪支经鉴定均具有杀伤力,为枪支。案件起诉到武陵区人民法院后,武陵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侯靖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我院认为量刑畸轻,依法提出抗诉,法院依法改判,侯靖两罪合并执行刑期由二年六个月改为四年。
五、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根据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回头看活动、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等。这些活动时间紧、任务重,我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活动开展以来,按照我院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先后进行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征求意见、梳理案件、剖析原因等阶段,各项活动进展有序。
二是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我院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制定了《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计划》、《中心组理论和业务学习计划》等,对专项业务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及各类学历教育、司法资格教育都有了详细规定。目前岗位培训正按照计划进行,已有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预防等科室参加了市院组织的岗位培训。各项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已分解到各个月份、各个科室局,岗位培训工作将纳入年度实绩考核,并加强平时的督促落实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办公用房整改,主动上交超标公车,规范公务接待,做到勤俭节约。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检等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一案三卡”、执法档案、案件回访等制度,加强对执法办案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监督检查,促进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继续保持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干警执法“零违纪”、案件质量“零差错”。
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主要是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执法办案力度与维护司法公正的要求还有差距;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还不够完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履职要求。
七、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非法集资、合同诈骗、传销、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立、促进和谐。
二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既突出查办大要案,又坚决惩治教育、涉农、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贪污腐败和渎职侵权犯罪。坚持预防治本,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是切实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全面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督,坚决查处司法、行政执法背后的腐败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深化人才培养,加强在职教育、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检察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