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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5-07-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职能

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现管辖武陵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的检察工作。我们的主要职能是: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依法对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系独立编制机构,有干警115名,其中在职干警82名,离休干警1名,退休干警32名。现有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检务督察室、侦查监督室、公诉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室、民事行政检察室、控告申诉检察室、职务犯罪预防室、法警队、检察技术室。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本单位2015年度收入1761.17万元,支出1761.17万元。

(二)收入决算。2015年度收入决算数1761.1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1.17万元。

(三)支出决算。2015年度支出决算数1761.1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49.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23万元。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3.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1.6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67万元),公用经费382.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0.2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7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67.26万元。

(四)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0.45万元,比上年减少2.56万元,减少率2.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贯彻落实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五)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度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1761.17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人员经费1011.67万元,公用经费382.24万元,办案经费367.26万元。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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