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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5-02-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单位职能职责

  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现共设有14个科(局)、室,分别为反贪局、反渎局、公诉科、侦监科、控申科、案件管理中心、办公室、政工室、民行科、犯罪预防科、法警队、监察室、技术科、监所科。我们的主要职能是:依法受理、侦查贪污案、贿赂案、渎职犯罪案件;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捕、提起公诉;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和检举。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院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院机关基本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403.4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7.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403.4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03.4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4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支出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收入1217.4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为897.71万元,系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邮电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319.7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69.71万元,主要用于办理侦破、审结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而发生的支出等方面;其他资本性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所需装备购置和安装调试等方面。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附件: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公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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